任何社会的发展都有一种核心的文化理念在支撑和引导着,这种理念影响着社会发展的命运。哲学的重要功能,就是为社会发展提供核心理念。
从总体上看,中国古代哲学是研究人和社会、人和人的关系的伦理哲学或人生哲学。这种哲学为人生和社会提供的理念主要是“仁”、“义”和“情”。中国古代哲学占主导地位的是儒家伦理哲学,其核心是“仁义礼智信”和“恕庸忠孝悌”,其中仁为大、为首。仁以及义、礼、智、信等所蕴含的基本理念,就是教化世人追求“仁”“义”和“情”。以这种理念为核心的文化塑造着整个中华民族,曾使我们走在世界文明的前列,并有效地维持了社会的秩序和稳定。但这种文化缺乏竞争、创新、开拓和法治精神,导致了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缓慢和落后。因为这种理念导致中国人的封闭、保守和僵化,限制了中国人向外国学习的能力,扼杀了人的自我创造精神。正如严复和李大钊所说的,中国之所以贫弱,西方之所以富强,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国人委天数,而西方人恃人力,中国人事事听天命,西方人事事一本自力以为创造。鲁迅也说,天命乃是宁蜷伏堕落而恶进取的护符,它使得一切苟且偷生、敷衍的行为的“无往而不合乎圣道”,从而导致中国落后。
现代以前的西方哲学是着重研究人和自然、人和社会的智慧哲学,这种哲学为人生和社会发展所提供的核心文化理念是“利”、“力”和“理”。古希腊哲学的精神首要是理性精神,文艺复兴时期复兴了这种精神。理性至上是近代西方哲学的基本精神。文艺复兴时期的“人的发现”,即发现了人的世俗欲望并赋予其合理性,简称为发现了“利”之价值,又发现了人的能力对满足世俗欲望的重要性,即发现了“力”之价值,还发现了规范和引导人的利益和能力的理性,即发现了“理”之价值。在近代哲学中,利、力和理三者的关系是,利益是人的活动的原始动力,能力是满足人的需求和利益的手段,理性是规范和引导人的能力发挥以满足人的利益的规则和尺度。这种哲学理念的基本精神,就是鼓励和倡导人们开拓、竞争,拼搏、进取和创新。以这种理念为核心的文化固然使西方社会付出不少代价,如拜金主义、利己主义、享乐主义等,但从其主导方面看,这种进取型的文化推动了西方社会的发展。质言之,西方社会的进步和快速发展得益于哲学为其提供的三大理念:利、力和理。
当然,任何社会都需要仁、义、情和利、力、理,但在不同社会,总是由某一种理念占主导和支配地位的。在中国是仁、义、情,在近代西方则是利、力、理。我们不能抽象地谈论哪种理念应占主导和支配地位,只能从社会具体的物质生活条件出发。仁、义、情这些哲学理念是从中国小农经济中提升出来的,有它产生的经济基础。利、力、理这些哲学理念是从商品经济中提升出来的,也有它产生的经济基础。然而,以仁、义、情为核心理念的中国传统文化其作用和价值是有历史局限的,一定意义上还可能出现伪善,因为人们在贫穷的情况下会更加追求利;在利、力、理之理念的实现过程中,在发达富裕的基础上,在社会巨大发展进步过程中着力去解决代价问题时,仁、义、情将显得更有效、更有力和更有价值,而在实现利、力、理之理念的过程中强调仁、义、情,更显示其价值。在今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,我们应追求合理的利、力、理。在利、力、理三者当中,利之理念是最容易且已被人们接受和追求着,“理”之理念业已被倡导和强调,如强调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,发展科学技术,加强法治,这都是理性精神的要求。而能力之理念对当代中国发展来说,同样是极其重要的。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权本位、人情本位和“关系本位”,以及注重年资和“名份”,都是能力理念的大敌,也是我国改革与发展的障碍。在这种情况下,突出能力理念显得尤为重要。